從沒想過我會在四個月內經歷兩場車禍,
昨晚想說沒下雨請弟弟騎車來接我回家,
沒想到在橋上遇到前車緊急煞車所以來不及煞車撞上去,
衝擊力道頗大讓我也跟著摔出,安全帽還掉到地上,
回頭一看發現弟弟趴在我身後,腳踝被機車壓住無法抽出,
前方剛好警察在臨檢,所以第一時間衝過來幫忙,
兩車三人都是皮肉傷,不過兩位騎士暫時無法起身行走所以叫了救護車,
初步判定送急診室照X光看骨頭有無異常。
在橋上等候的同時打電話給爸爸和姐姐說明情況,
爸爸人在外面無法立即趕過來,聽我的說明後覺得不是非常嚴重,
要我們先去驗傷看狀況,姐姐和姐夫則是在急診室等我們;
輪流照完X光後,警員過來跟我們講解事情,請雙方驗完傷到警察局紀錄,
確定三人骨頭無異常只是皮肉傷後還打了破傷風,
爸媽也趕到急診室了解情況,請姐姐和姐夫先回家休息,
里長夫婦也過來看看我們,還很好心地載我們雙方到警察局。
由於兩邊都有錯,所以很快達成和解,醫藥費有機車強制險給付所以不用擔心,
機車修理費爸爸表示由我們負責,等調解委員過來寫紀錄公證後,就可以離開警局;
回到橋上確認兩台機車的狀況,皆可發動沒有太大的問題,對方媽媽就騎車離開了,
到家已是凌晨1點20,先把護士擦的優碘用棉花沾生理食鹽水擦掉,
傷口包起來去洗澡,進入浴室我頓時有回到四個月前的感覺,每天在腿上包塑膠袋洗澡的日子,
媽媽還等到我們洗完澡幫我們上藥包紮後才去休息,折騰了一晚,大家都累了。
左膝上有一個小擦傷,穿著厚褲襪所以皮下組織出血沒有破皮,
右手無名指扭到腫起來無法彎曲,手背上有小瘀血,
幸好我在後座有緩衝到,今天早上起床沒有全身痠痛,
向老闆報告情況,下令不准再騎車,回日本要買交通安全的御守給我XD
生平第一次搭救護車還有進警察局做紀錄,希望我的霉氣散去不要再來了!!!